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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资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

时间:2025-05-07 01:50:27来源:

日前,散乱污广东省人民相关部门正式印发《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企业提出通过关停取缔、整治资讯整合搬迁、行业升级改造的散乱污方式,对全省范围内的企业“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实施分类整治,到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整治工作清单确定的整治资讯任务。

  《方案》提出,行业各地要按照“先停后治、散乱污疏堵结合、企业扶治并举”的整治资讯原则,实施分类处置,行业做到“关停要坚决、散乱污搬迁有去处、企业整改有标准”。整治资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关停取缔一批,是指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整合搬迁一批,是指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要加强排污监管,并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评估认为经整合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升级改造一批,是指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且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场所),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方案》还进一步提出,各地要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清单在专栏进行公开,设立专门举报联络方式,加大曝光力度。对于已查处的违法违规“散乱污”工业企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信用广东网”公示环境违法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据悉,集中整治阶段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9月30日。2018年要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等“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综合整治工作,并在后续中适时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方案》所指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

  “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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